●近年来,一批艺人因违法失德问题被官方通报、行业协会除名、“全网封杀”,其作品也被各大平台下架或作后期处理,多个社交媒体账号被封禁。相关部门多次强调禁止“劣迹艺人”转移阵地复出。然而,随着自媒体、网络平台的快速发展,“劣迹艺人”出镜发声的试探行为仍时有发生
●对于“劣迹艺人”由谁来评判,评判的程序、标准,包括违反什么样的法律法规、违背伦理道德到什么程度,社会恶劣影响的标准如何确定,目前没有标准答案。而且实践中,也存在着标准不统一,结果有差别的问题。有必要从整体上进一步统一“劣迹艺人”的评判主体、评判标准以及法律后果
●一些网络平台对于“劣迹艺人”的出现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,网络平台绝不能唯收视率、点击率论,只注重经济效益而忽视作为公共媒体的社会责任。给“劣迹艺人”提供相关阵地肯定是不允许的。必须谁违规,谁负责,严格落实平台责任,堵死“劣迹艺人”随意、变相复出的缺口
近日,涉毒艺人王学兵出镜为杜康酒业站台一事引发社会